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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关注丨龙川江河道变身 “种植园”?

发布时间:2025-08-05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把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落细落实,禄丰市检察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立足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督促整治侵占龙川江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治理小切口,发现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洪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突出大问题

今年2月,禄丰市两会期间,禄丰市人大代表向市检察院反映:龙川江黑井段三合村委会红石岩桥附近河道存在围垦河道、占用河道种植甘蔗、玉米、皇竹草等高杆作物,栽种林木果木等问题,并提出维护公益的意见。

龙川江是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流域水系发达,旱季和雨季分明,易产生洪涝灾害。随着龙川江干流区域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龙川江开发与保护管理矛盾日益突出。

根据人大代表交办线索,禄丰市检察院走访调查查明:近年来,有群众在禄丰市黑井段三合村委会红石岩桥附近围垦河道,种植高杆作物、栽种林木、向河道内倾倒渣土等建筑垃圾,占用河道问题日益突出,造成对河道、岸线的无序过度开发,给龙川江河道通畅带来不利影响,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河流生态环境,改变河水流向,对紧邻河道的广黑公路、两座桥梁造成安全隐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

鉴于该案持续时间长、治理难度大,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禄丰市检察院决定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参会,组织行政机关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以个案办理促进溯源治理。

为全面了解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充分听取行政机关、听证员等各方意见,听证会前,禄丰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听参会人员到禄丰市黑井段龙川江河道现场实地查看公益受损情况,现场分析河道保护管理现状和存在的违法情形,让参加人员更直观、深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在听证会前看过现场,行政机关违法事实是存在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有法律依据。

占用河道种植农作物的情况复杂,有历史问题,也有新问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希望乡镇加强涉河道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巡查、认真落实河长制要求,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抓好问题整改。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具体介绍了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参会人员围绕龙川江河道保护、河道管理范围、河道整治难点等相关问题开展了深入分析、讨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和深化标本兼治建言献策;听证员从正确认识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整改问题、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提出的检察建议;行政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从依法妥善整改问题、强化协作配合方面作发言,凝聚河流保护共识、增强了工作合力。

下步工作中,禄丰市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与市人大、市政协建立长效工作衔接机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动重点督办意见建议落地,抓好办理结果公开,扎实做好今后的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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