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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督办字〔2023〕181号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本土人才,促进种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种业振兴行动部署,高度重视种业人才发展,通过实施种业创新人才计划、专业学科建设、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等关键措施,扶持培养了一批种业高层次人才,为促进全省种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撑。
一、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
支持现代种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人才计划,优化调整泰山人才工程,采用常规遴选与配额制新型遴选相结合方式,培育引进种业高端人才,2022年遴选现代种业领域泰山学者1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5人。高质量实施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2022年公开遴选10名泰山攀登专家,其中1名小麦遗传育种专家。全面推行博士科研工作站备案制改革,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2个,全省达到378个,其中种业企业4个。实施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机制,优先在小麦、大豆种业领域探索“四链”融合,支持人才引进培养。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出台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引进种业专业技术人才。比如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可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等限制,可免于评委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基层服务经历。按照“直通车”政策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山东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品种选育、试验审定及种质资源保护鉴定利用等工作,其业绩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重要依据。组建27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着力培育打造科研推广人才队伍。制定乡村人才振兴20条、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18条政策措施,促进本土人才顺利回归,成功留守。
三、强化种业学科建设
依托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支持山东农业大学作物学建设省一流学科和“高峰学科”。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枣庄学院、潍坊学院、潍坊科技学院、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等8所本科高校开设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智慧农业等10多个种业相关专业,在校生人数达到0.5万人。创新开展基层公费农科生培养计划,累计招收2042人。
四、促进种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推进高校与种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支持山东农业大学、聊城大学等6所省内高校与淄博禾丰种业、济南鑫瑞种业等10多家种业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实施人才联合培养。组织开展种业企业品种研发后补助,对2019年以来企业自主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未获得农业良种工程项目支持的优良新品种,择优给予后补助。2022年对18家种业企业,给予了50-100万元一次性后补助奖励,激励企业科研人员继续研发推广新品种。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联合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加大种业人才扶持和培养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高质量完成泰山学者攀登专家项目、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的遴选工作,加大对种业领域泰山人才支持力度。
二是吸引集聚青年人才。实施青年人才创业齐鲁行动计划(2023-2025年),试点通过“揭榜领题”模式面向海内外引育优秀青年人才。建立全省重点岗位人才需求定期征集发布机制,帮助种业企业等重点产业主体引进人才,鼓励人才向企业流动。办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吸引更多种业领域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山东。
三是实施新一轮知识更新工程。修订《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健全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举办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加强对种业科研、生产、检验、营销、管理等各类人才培训。
四是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新时代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整合资源升级改造人才数据平台,探索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认定办法,将优秀种业人才纳入“山东惠才卡”服务范围,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服务生态。
五是推动种业人才教育创新。继续加强种业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推进种业校企合作,打造1-2个农业领域特色学院或产业学院,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引导有意愿的毕业生积极到种业基地工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厅工作予以支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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