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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宣贯《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学习传达农业农村部相关会议精神,交流农膜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等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自治区农牧厅科教处与自治区生态资源中心于12月13日至15日在呼和浩特市联合举办全区农膜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暨农膜条例宣贯培训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厅局代表、各盟市农牧局分管局长、科教科负责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各盟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主任、业务负责人及技术骨干、自治区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有关科室业务骨干共计100余人参加。自治区农牧厅吴忠岩巡视员出席并发表讲话。
会议强调,要从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抓好落实三方面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以此次自治区农膜条例出台为契机,全面抓好农膜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指出,要从扎实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切实抓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有序推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方面进一步推动2024年生态环能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以此次培训为出发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学习交流各盟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为高质量做好农膜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沼气安全生产、外来物种防控等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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