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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督办字〔2023〕61号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种子安全推进种业振兴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高标准编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长期规划,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行动,新征集资源7千余份,认定了19家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3家国家级资源保护库(圃),初步构建以中期库为核心,各类短期库、试管苗库和资源圃为支撑,原生境保护区为补充的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目前,全省累计注册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900余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0余件,地理标志总量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位。2022年,我省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改革试点,不断完善省市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三级工作体系,全省已有1300余家市场主体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二是扎实做好种业企业培育。围绕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全面落实制种保险、品种后补助、制种机械补贴等扶持政策,深入推进科企合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育繁推一体化水平。目前,全省持证农作物种业企业783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14家,有8家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占全国的11.6%。2022年,实现种子销售收入123.19亿元,利润总额10.34亿元,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此外,为推动育种创新,全省建设国家种业重点实验室1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省级协同创新育种平台10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27个。
三是持续强化市场监管。深入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品种权保护等专项整治活动,连续实施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夏季制种基地专项巡查、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启动实施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研究起草种苗管理办法,切实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将《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2023年重点普法任务清单,通过“种业大讲堂”“放心农资下乡”专题培训等活动,解读种业法律法规,重点面向基层监管执法部门、科研单位、企业、经销门店、种植大户等开展普法培训,把法律新规普及到基层农户,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和《山东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等精神,加快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企业培育、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围绕作物新品种选育等领域,实施农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研发能力的科技领军种业企业和“隐形冠军”种业企业,推动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围绕种业发展持续优化改进金融服务,切实提升种业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督导有序开展资源鉴定,同时积极对接国家种业大数据平台数据库,加强资源的交流利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培育工程;争取尽早出台《山东省农作物种苗管理办法》等配套办法,不断完善种子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努力实现种子管理法制化,生产标准化和经营规范化的发展目标,保障种业健康有序发展,尽快推动山东种业由大省向强省转变。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厅工作予以支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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