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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确保巴彦淖尔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内农牧种发〔2023〕1号)文件要求,1月9日-11日,市农牧局种业科组织市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相关人员,对全市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开展冬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和救灾备荒种子质量抽检工作。
检查组对全市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即将上市售卖的种子,按照生产批次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确保2023年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对承担国家、自治区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种子储备档案、种子质量检验内检报告等内容,对仓储条件,种子品种、储备数量及标识等进行实地勘验,并按照要求进行种子质量抽检。在现场检查中,检查组要求承储企业认真落实储备任务,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储备种子保质保量储备到位。
信息来源:巴彦淖尔市农牧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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