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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农资违法新广告法行政处罚案例

发布时间:2020-05-07     来源:      作者:

  为保障省春耕农业生产,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组织开展了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农资广告整治行动,要求各地严厉打击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相关农资产品虚假违法广告,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全省农春耕业生产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公布3起典型农资广告案例。

  淄博市沂源县华实农资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农资广告案。当事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发布的肥料广告中含有有机菌肥能够防治病害抗重茬有效预防根结线虫、根腐病、枯萎病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今年4月,沂源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万元。

  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新龙农业技术服务站发布违法种子广告案。当事人通过户外展示牌发布的种子广告中含有亩产多收上千元增产1000斤高产稳产、抗病抗倒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今年3月,金乡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元。

  临沂市沂南县邦得农资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农用杀菌剂广告案。当事人通过网店发布的杀菌剂广告中含有特效等表示功效的断言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今年4月,沂南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0元。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稳定全年农业生产意义重大。农资广告关乎农资生产销售,对于保障农资供应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监管执法工作,为服务三农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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