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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6 来源: 作者:
我省出台新规明确,贫困户优先安置乡村公益岗 公益性岗位有哪些?几类人员可以申请?薪酬待遇如何?乡村公益岗咋管理?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该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将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省划定五类公益性岗位 据了解,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街道 (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岗位。 我省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科学制定岗位年度开发计划和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性岗位。七类困难人员纳入录用范围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办法》明确,除上述七类人员外,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也在可应聘公益性岗位。对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薪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安排其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其加班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当地财政再按照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的标准,按季度将人员岗位补贴直接拨付至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账户,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 我省将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一定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一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补贴期满后通过开展职业指导、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乡村公益岗需安置贫困户 我省要求,乡村公益性岗位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原则,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用人单位要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岗位性质、岗位要求、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不超过1年,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各地要指导村“两委”做好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杜绝“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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